连日来下雨,今天终于放晴。万物都还蒙着一层湿气,于是蓝天白云下的世界有着超级饱和的色彩。翠绿,土黄,嫣红,宝蓝,棉白。世界上怎么能有如此赏心悦目的颜色。
阳光虽然明亮,却并不温暖。我在金黄的夕阳里走回家,上身一件猩红的薄毛衣,下身一条嫩黄的七分裤,半赤脚穿着红白相间的薄底大球鞋。在寒风中我哆哆嗦嗦的抱着手,看上去估计像一个萎靡不振的马戏团打手。中午时分明媚的太阳欺骗了我,我看着周围人们身上暖和的呢子大衣,嫉妒得脸都绿了。
最冷的冬季是旧金山的夏季,这话一点也不假。四季如春的坏处就是不论什么时候都得备着暖和的外套。景色看上去好看,在里面呆着却不一定舒服。就算阳光把青草的尖叶都染成金黄,躺下去也一样的阴冷。色彩,和温度,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这就是大自然的诡计多端之处了。
青草坪的远处是大学图书馆,正面的一排科林斯圆柱在夕阳下显得很有气派,平台上坐了一个学生,很悠闲的晃着脚。
抒情,情却干巴巴的。感觉自己像是一管快用尽了的牙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