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纽约回来就发烧感冒头晕,加上研究进展不顺利,异常苦闷,无聊之下跑到网上连啃数本亦舒小说。
少年时亦舒倪匡金庸是我的最爱。英语说不好,就躲进中文书堆里看个昏天黑地。旧金山唐人街中文图书馆里的藏书差不多都被我翻完了,情急之下开始看古龙。不过后来朋友逐渐多了起来,对这边的生活也适应了,那些中文书本就再也不碰。
时至今日再去看亦舒,却不再同意那些昔日受用的生活哲理,而且发觉原来自己受亦舒毒害极深。明明是放不下舍不得的事,却还板着脸硬着头皮做无所谓状,回家自己第一个吐血。何必呢。做人做得如此超脱,跟死了有什么区别。二十二岁那年我才发现自己不是做神仙的料,于是放下身段重返凡尘。说到底,不过都是个姿态。活着嘛,要的就是热闹。该爱的爱,该恨的恨,该大打出手就大打出手。自己不图个痛快,还等着憋出胃病来不成。
说到大打出手,嘿嘿,姑娘昨天不慎破了嗔戒,在茶馆里破口大骂。事出有因,有人欠骂。不过骂完之后也知道要不是旁边有人护着,我才没那么容易得逞。于是自己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也就一点点。世上哪有公平事,群架好打,此时不打落水狗,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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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三月,天气骤暖。昨天晚上外出已经不用外衣,披了条彩织围巾就出去了。姐姐给的票,请我和阿瑞去听交响乐,多么高尚的活动啊。可惜我不能欣赏。柴克夫斯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很多人的最爱,我听来却觉得开头太过装腔作势,倒是后来的平和旋律还算悦耳。然后一个佘斯他科维奇的第十五交响乐,听得我更是昏昏欲睡。散场后跟阿瑞抱怨,他一脸惊讶说我觉得很好听啊。
没办法,咱没那觉悟。
之后心情烦躁,一直想找岔跟阿瑞吵架。还好这孩子机敏过人,一见苗头不对马上阴着脸自己出去散步去了。我只好一个人翻了半本时装杂志,悻悻入睡。醒来心情大好,什么事都没有,没心没肺,继续虚度时光。
数日记
Written by 琪子 on 03月 6th, 2005纽约,我回来了
Written by 琪子 on 02月 26th, 2005昨晚八点抵达纽约,一路上出奇的顺利。十点多的时候,我又站在了恩格夫妇家门口。
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只是地上多了雪,树木没了叶子。没了叶子遮挡,从窗户看出去,现在能看到公园另外一边的公路了。晚上的车流刹是好看。
凌晨五点迷迷糊糊的醒了,本还想再睡,脑子里却突然出现在飞机上看的《咒怨》里的女鬼脸,一下子惊醒了。当时看了还觉得无聊的很,只不过是在演戏嘛,装神弄鬼的,剧情没有一点逻辑。可大晚上的想起来,还是被吓着了。可见理智归理智,被窝里突然出现一个头发长长的血盆大口,光那视觉效果就足够引发心脏病了。
忘掉忘掉,赶快忘掉。
纽约的感觉就是亲切。昨天在路上我特意留意了一下,发现其实我先前对伦敦很不公平。那里还是颇有一些漂亮姑娘的,景致上来说,纽约也是一样灰仆仆的。可我就是喜欢纽约,这就是偏见了。
早上洗完澡,隔着浴室雾蒙蒙的窗户看出去,公园里白雪皑皑,不时有黑糊糊裹着大衣的人溜狗沿着小径走过。有雪的地方就是有诗意。
又见伦敦
Written by 琪子 on 02月 22nd, 2005二月底的这个早上,我又来到了伦敦。
与其他齐名的大城市比起来,伦敦的模样算是比较土的。冬天的人们都裹在灰黑色的大衣里,蹒跚而行。姑娘们的皮肤普遍的差,真正标致的不多。装扮上注重前卫叛逆以及个性。古老,灰黑,臃肿而不修边幅的背景,上面贴着一些闪亮的银色金属加皮革,这就是我印象中的伦敦。
十个钟头的航班,硬是被联合航空公司搞成了十一个半钟头。在飞机上读了半篇学术文章,看了三部电影,打了两个小时的盹,被喂了两碟子饭,发了半个小时的呆,再踏上的陆地俨然已经是另一个国度。排了一个小时的队,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走路五分钟,找到旅馆,却被告知房间还没好,要等三个小时。脑子麻木得已经不能生气了。于是找了家网吧,企图干活,不果,于是聊了一个小时的天,msn上多日不见的朋友一个个问候过去,脑子里一片空白。
再出来的时候我把附近绕了一圈。国王十字教堂在整修,外面挂着支持伦敦竞选奥林匹克的大海报。虽然据说还可以进去参观,可是绕着工地走了两圈也没找到入口。放弃。出来发现对面的水泥大楼上水汲斑斑,倒是破旧得很有气质。
近正午的时候飘起了雪,干干的雪花随着风旋转扑面。我把毛茸茸的大衣帽子竖起来,抱着手走路,街道旁的橱窗里映出来像是爱斯吉摩人。前方的房子随着街心公园向东弯去,两棵大树枯枝向天,一对行人匆匆走过路口。照片照不出来这意境,起码我照不出来。倒是文字,寥寥数语,如凭空而落的雪花,或许可以勾勒出一个肃杀的冬城。
钻进路边的一家小三明治店,点了一盘“鱼和片子”,外加一杯茶。茶端上来,已经加好了牛奶。这帮英国人。鱼和片子端上来,用一个大盘子盛着,一堆薯条,一大片裹着面的炸鱼,刚出油锅,冒着热气,热闹而粗俗。往盘子里倒了一堆番茄酱,算是今日的维生素加纤维。一口一口歼灭薯条,窗外行走的一个男人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了。
Hunter S. Thompson 自杀了。(昨天?前天的事?飞行把我的时间概念搞得一塌糊涂。)用一把猎枪,在离阿斯本滑雪场不远的小屋里,对着脑袋。(太阳穴,还是嘴里呢?)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有趣的人。
这就是伦敦的第一个早上。
明天又要上路了
Written by 琪子 on 02月 20th, 2005这一次,在伦敦呆三天,在纽约呆三天,在路上花两天。要是能把那两天缩短成两分钟就好了。每次坐在引擎轰隆的飞机上我都真心祈祷物体传真机的实现。如果有一个机器能把我一个电子都不差的传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那肯定很不好受。
时间和金钱,两者之中总有大于等于一者不够用。两个星期后有一个学术文章的递交期限,害得我在外也得干活。:(
不知伦敦是否还是那个压抑的城市,不知地铁里的乘客是否还个个裹着黑大衣,手拿报纸眼瞅脚尖。到网上去瞄了一眼,Tate Gallery 和 Tate Modern 好像都没什么重大展出。幸好。否则我就别想干活了。也许,应该去大英博物馆转一转,看看那里塞得满满的“非大英”展品。
理智与情感与情人节
Written by 琪子 on 02月 15th, 2005最近一直很忙,专心致志的干活(“为事业奋斗”这句话是不是太肉麻了)。一忙起来就心无旁鸠。心情已经很久没有波动。(也许是吃了避孕药的缘故——上个月忙得脚踢后脑勺,荷尔蒙分泌上蹿下跳,白白生出一脸的包,赶紧吃药管制一下——降低子宫癌概率啊。)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整天对着微积分概率公式还能心神荡漾的话,那才奇怪呢。
情人节,阿瑞这小子居然熬夜用手工做了一罐巧克力花生酱夹心糖,好吃得很,吃得嘴里上火。然后他又花了三个小时做晚饭,很让俺感动。相比之下我就前一天顺道在商店里买了一个小蛋糕,马虎了事。这个世界啊,多么不公平。
见钱眼开
Written by 琪子 on 02月 12th, 2005这个礼拜一直在外面试找工作,进展很顺利,不担心以后会养不活自己了,大家也可以放心。:)
星期三晚外出与朋友吃饭,遇一华尔街高人,跟俺说了说行情,俺顿时见钱眼开鬼迷心窍,一晚上都没睡好,(也可能因为喝了红酒)。第二天面试如僵尸,演说报告效果居然奇佳。
对比一下年薪吧:
大学博士后(美国):四万到五万(相当于本科新毕业生的平均身价)
大学博士后(伦敦):2.6万英镑(更惨)
研究所博士后:九万到十万(相当于资深程序师工资)
研究所研究员:十万多一点
狗狗研究员:同上
到华尔街去卖身:十四万以上年薪,加年终奖金(有本事的能拿百万)
!!!!
所以说,去狗狗的话,不如干脆去华尔街卖身,反正都是纽约,都是被当牲口用,要卖不如卖彻底一点。
大把大把的钞票啊~~~$$$$$$$
两首饶舌歌曲
Written by 琪子 on 02月 3rd, 2005最近 iPod Shuffle 不离耳朵,今天碰巧听到两首饶舌歌曲,对比一下。
第一首是Bomb the Bass的Bug Powder Dust, Kruder & Dorfmeister Remix。这首歌有一种痞子的油滑,歌词里的暗喻比比皆是,引用了很多流行歌曲呀,〈裸体午餐〉呀,Ginsberg的Howl呀,嗑药啊之类的东西。歌词选段如下:
Check it, yo!
I always hit the tape with the rough road styles
You heard the psychdelic and ya came from miles
Keep my rhymes thick like a Guinness brew
So you could call me black and tan when I’m a wreckin’ a crew
I’m like Bill Lee writing when he’s in Tangiers
And now I’m on a soul safari with my Beatnik peers
Analog reel and a little distortion
Smokin’ on somethin’ s’you could say I’m scorchin’
I never been the type to brag but beware
I’ll make a man burn his draft card like it was Hair
Send ya up the river like you lookin’ for Kurtz
I got the mugwump jism up in every verse
Bill Lee 是〈裸体午餐〉里的主人公,Hair 指的可能是一个音乐剧,send ya up the river looking for Kurtz 引用了〈黑暗之心〉,mugwump jism 又是裸体午餐里的说法。
第二首是Snoop Doggy Dog 的 Gin & Juice,老歌了,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傻乎乎的男同学就自以为很酷的学:with my mind on my money and my money on my mind,还有G’s up hoes down什么的。G 是 gangster 的缩写(黑帮小子?),ho差不多就是贱人的意思。反正歌词大意就是“朕后宫妃子如云,仓库里摆满金条,嘴里一根烟,手里一杯酒,没事就跟铁哥们出去兜风。。。”
Later on that day
My homey Dr. Dre came through with a gang of Tanqueray
And a fat ass J, of some bubonic chronic that made me choke
Shit, this ain’t no joke
I had to back up off of it and sit my cup down
Tanqueray and chronic, yeah I’m fucked up now
But it ain’t no stoppin, I’m still poppin
Dre got some bitches from the city of Compton
To serve me, not with a cherry on top
Cause when I bust my nut, I’m raisin up off the cot
Don’t get upset girl, that’s just how it goes
I don’t love you hoes, I’m out the do’
And I’ll be
Rollin down the street, smokin indo, sippin on gin and juice (beeotch!!)
Laid back [with my mind on my money and my money on my mind]
冰淇淋
Written by 琪子 on 01月 27th, 2005
前几天去邻近的一家百年冰淇淋老店打了牙祭,没想到这次去了以后就一直想着,想着他们那里巨大的布郎泥船,他们带有坚果味道的巧克力酱。。。。555555555。馋死了。
(上面这张照片不是在那家店里照的,是老早以前在Mel’s Diner吃的赝品。)
彩霞满天
Written by 琪子 on 01月 16th, 2005傍晚的时候开车南下去看妈妈。走了不知多少遍的路了,到了高速路交叉口却鬼迷心窍糊里糊涂的走错了路,索性就接着开下去,打算到了南边再绕回来。
天色趋暗,空气中却还有一种蒙蒙的光亮,不知从何处来。心里一动,有个念头一闪即逝。
过了不一会儿我随着出口往西,去找原先应该走的路。拐过一个弯,前面再无护墙阻隔,眼前刷的一亮,那满天的金黄,可不就是夕阳下的彩霞。我从没见过那么宏伟而又细腻的云彩,层层丝丝团团,间或又似烟雾缭绕,从南到北,烁烁金黄,把整个一面天都铺满了。清晰的云层断面就象波斯商店里拿银柄大刀切下来的芝麻酥。
幸好车速不快,我跟着车队慢慢西行,庆幸自己今日走错了路。公路愈行愈高,在前方向南拐了一个大弯,在空中化出一道弧线。看不见地平线,只见得眼前千军万马的云彩。我有点后悔手边没有相机,但跟着又安慰自己说,拍出来的照片,永远没有眼前的这种惊心动魄。
那倒是真的。画纸上荧幕上的夕阳,从来不能真正捕捉那短暂的绚丽。也许,人类的色彩里,注定没有那么闪亮的光。
凡人。琐事
Written by 琪子 on 01月 11th, 2005昨天看了看最近写的博,发现言语枯燥,生活乏味,喋喋不休如妇人。偶然灵光一闪,过不了几句又注意力分散不知所云。
摇头。叹气。不可救药。
不得不承认,我是凡人,只写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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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今天早上(其实差不多中午了),起床之后查看新闻,大呼,苹果出了新的iPod!!!!!!
新款iPod Shuffle,只有一包口香糖那么大,比车钥匙还轻,内存512MB或1GB,定价$99或$149。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好东西。
史帝夫乔波斯在苹果展览会上说,三藩市的苹果店应该有几个。于是我们欣喜若狂的一溜烟跑过去,阿瑞甚至激动得丢了存车卡,最后不得不白白多花冤枉钱把车赎出来,这是后话。
一进商店门口,就发现大家正兴奋不已的排队领一个小小的绿盒子。我以为是宣传册,立时插队领了两个。(插队不是故意的,都怪自己只看东西不看人,心无旁鹫。)到手才发现正是iPod Shuffle原身,大家这边领了那边就接着排队付款,有人抱着满满一盒子,看样子是要到eBay上去倒卖的。旁边的售货员高声宣布,只有512MB的版本,没有1GB。我大失所望,噘嘴皱眉。
512MB的不要。俺要1GB的!
到头来还是回家在网上定了一个,用了“教育折扣”,因为买iPod自然是为了它的教育用途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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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妹给我的圣诞礼物竟然是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酒罐。据说一个月前我在派对上对别人的酒囊赞不绝口,一边哭诉自己竟然没有一个。于是小师妹--当时全场唯一清醒的人--就出去给我买了一个。哈哈。
酒囊虽好,可有了它又得去买囊中之物。不知装什么好呢?Scotch? Gin? Cognac? Godiva Chocolate Liquor?
可以想像,在不久的未来,我手握iPod,怀揣酒罐,茫茫然游天下,回首不见来时路,闭眼不听路上车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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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与人谈起江湖,惊觉此处龌龊(这是新学的一个词)。看来,走是早晚的事,在此时日已无多,何时下定决心,不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