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OM推荐了这么一篇文章,是George Orwell对于自己写作目的的辩护。
why write by Orwell
Orwell大作家说,任何人写作一般都有四个目的:(注意啦,任何说“任何人”的人一般都是以片面小事观大局的人,不可全信。嘻嘻。)
1。sheer egoism(纯粹自大)想留名千古
2。aesthetic enthusiasm(审美喜好)喜欢各种词语组合
3。historical impulse(历史冲动)有纪录痞
4。political purpose(政治企图)政权颠覆时事批评份子
Orwell大作家为自己辩护道,自己写作的前三个动机强于第四个动机。呵呵,看他的书还真看不出来呢。
就我自己来说,为什么写东西呢?21岁的时候我是想人过留名的,到了现在就知道过的好就不枉来走这么一趟了,别的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扯淡事;对于词语的审美我也没什么研究,只是近来才发现原来在描述事物的同时我们也能从中受益;我也没什么纪录的嗜好,忘不掉的事情已经太多了,何必可以去纪念能够忘掉的东西,过去的事情在记忆中任它是死是活,不去管它;第四嘛,本人无党份子,只会讥笑,不会提有用的建议。
那么为什么写东西呢?第一是练中文,第二是会友。第三,因为我是那种感情细腻挑剔多端的麻烦婆娘,事事都要追究到底,想一想不够,还要写出来再次咀嚼。:)另外,最近也开始喜欢在脑子里造句了。
真自恋哪。汗颜ing。
02月 16th,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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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写作
星期一, 02月 16th, 2004刮风下雨的日子
星期一, 02月 16th, 20041。今天天气恶劣,刮大风,下大雨。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全副武装的穿过校园,带着围巾和帽子,身穿防水外套,脚蹬皮靴,上盖双层羊毛长裙,一把伞迎风横行。正值晚饭时间,校园里的钟楼叮叮当当的敲着离奇怪异的曲子--我们学校负责敲钟的音乐家们从来不挑和谐熟悉的经典歌曲,一味的降调降调再降调,可谓敲钟人之中的愤青。
我把伞抬了抬,看到惨白的路灯照耀下,雨丝斜斜降落在黝黑的柏青路上。大家从一个路灯到下一个路灯,缩着脖子逆风而行。加上诡异钟声,正是恐怖电影的绝佳场景。
我暖和和地走在凄风惨雨里,风啊雨啊,打湿我的外衣,却湿不到心里去。可我并不感到幸福或满意,只是感到和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小时候照镜子,觉得镜子里的人好是陌生。姐姐说,只是不习惯自己的样子而已,大了就好了。但是直到如今这种对于外界的陌生感还是在的。我喜欢这个世界里的人,但是我永远也不会融入他们之中。不管天气怎样不友善,人流又怎样嘈杂,我永远只是站在我自己的气泡里干着我自己的事。孤独吗?并不。这只不过是生活。
2。有人说,真正的作家不写自己的小悲小喜,而是写众人的大悲大喜。对于自己每一个细小心情如此关注,确实很自恋。可我不是众人,我也不知道众人怎么想,我只能写自己。既然不能从自己身上升华到众人身上,就成不了大气。没办法。
3。近年来,多愁善感又有了个新名字,叫小资。可是,是兔子耳朵就长,是猪鼻子就拱。猪和兔子又能怎么办呢。生长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能不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