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all accounts, I have all the trait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a so-called “literary youth.”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jury, may I present to you the evidence of crime.
Evidence 1: I date one.
Evidence 2: I go to art museums.
Evidence 3: I got to art galleries, which is infinitely worse than going to museums because it indicates a willingness to subject oneself to oeuvres NOT previously reviewed by the public and critics at large).
Evidence 4: I litter my sentences with foreign words like “oeuvres.”
Evidence 5: I write a blog. About nothing in particular.
Evidence 5: I don’t know how to count.
…
However, before you come to a hasty decision based upon my own words, here are some contrary evidence, also in my own words, to cast a shadow of a doubt upon this seemingly cut-and-dry case. (For isn’t it always the case, that the truth hides beneath the surface, and action often belies intention?)
Contrary Evidence 1: I am a cold, calculating individual who worship cold, calculating logic.
Contrary Evidence 2: I study computer science, which is a subject that attracts possibly some of the dullest individuals on earth.
Contrary Evidence 3: As a consequence of CE2 above, I spend my days sulking around the halls of my college, and spend my nights glued in front of a computer screen.
…
Alas, this thread is getting too dull to continue.
Back to work!
12月,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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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erary Youth
星期六, 12月 6th, 2003明天启程
星期六, 12月 6th, 2003去温哥华。开会。
从一个阴雨绵绵的城市,到另一个阴雨绵绵的城市。这就是西岸的冬天。
小资,大资
星期四, 12月 4th, 2003有一天,我正在对一篇小资文章指指点点的时候,一只羊儿跟我说,其实你写的东西也很小资。我听了哼了一声,说,什么小资,明明是大资。
我是大资,连星巴克都看不起的资,鼻子高高冲天的资,打肿了脸充胖资,资得不能再资。白白被资本主义社会的毒草熏了这么些年,我不资谁资?不仅资,还特清高,一副知识分子的摸样。自己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也就罢了,可现下居然堂而皇之的把自己抬上桌面,冒充捡拾艺术了。和Marcel Duchamp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大马桶都有一比。
套一句法国佬的话来说,Les bourgeois, ils sonts des chiens. Moi, je suis une grande capitaliste.
牙疼不是病
星期三, 12月 3rd, 2003我的牙跟着我,注定是要倒霉的。小时候好吃糖,又懒得刷牙,最后落得蛀洞连片,连连补牙。这么吃了亏,就乖巧了一点,勤刷牙,用牙膏牙刷牙线。但是后来又开始磨牙。都是好强心使得。说什么咬紧牙关呀,咬碎牙床呀,打落了牙齿合着血往下吞呀,这些话我现在一听就哆嗦。但是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而我的牙齿素质又弱,所以结局是注定的。如果我的牙齿会说话,它一定会象长腿爸爸电影里面的Frank Sinatra一样唱到,“When an irresistible force such as you, meets an old immovable object like me, you can bet as sure as you live, something’s gotta give, something’s gotta give, something’s gotta give.”
怕怕呀。今天坐在牙医那里的椅子上,居然感到了害怕。我都那么那么久没有怕什么了。怕归怕,牙医还是要看的,没有退缩。心里面会退缩的东西早已经被杀掉了。后退者斩。于是它们就死了。
哎,除非我搬到南太平洋岛上整天做瑜加度日,否则怎么也会有压力的。所以人们说了,关键在于对于压力的管理。但是我长了这么大,学了很多东西,可还是没有学会怎样放弃。放弃,这个词不在我的字典里。
我就是我自己最大的敌人,在这场战争中,我的健康就是牺牲品。
Tooth, don’t leave me. Please.
Emacs 装好了
星期三, 12月 3rd, 20031 4M L337 H4X0R!!!!!
苹果时间
星期三, 12月 3rd, 2003世界上没有比安装软件更让人抓狂的了。为什么软件们今天都跟我过不去呢。。。大概是看着我的小苹果不顺眼。nnd
Steve Jobs owes me a full day of productive work time.
算起来光是装emacs就花了不下两个钟头了。:( 生活是艰苦的。
上帝呀,让一切都顺利完成吧。
文艺青年
星期二, 12月 2nd, 2003在茶馆里和人讨论文艺青年的寝食问题。
韭菜说,文艺青年都是好养活难伺候。
还有:可以被十个文艺青年爱 但是千万不要爱上一个文艺青年!
金玉良言哪。
到新奥尔良去(二)
星期二, 12月 2nd, 2003后来,9.11事件就发生了。街上寻欢作乐的人一下子都没了,一种诡异的冷清充斥着整个法区,大家都缩在家里旅馆里小酒吧里陪伴着心里的惊骇。世贸中心倒塌的那一天早上,我坐在旅馆的小床上,一个一个电视台换过去,试着想象那最后一刻的混乱。从驾驶仓看出去是应该是怎样的最后一幕,大楼里的人们是怎样的尖叫着纷纷逃散,那些文件怎样趁着爆炸的气流飞落天空。然而我却意识到这些都是好莱圬电影里拍出来的镜头,全部透着虚假与隔阂。最后电视里放了一个镜头,是两个人从冒烟的大楼顶携手跳下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在屏幕上他们不过是一个在灰色天空中迅速下坠的小黑点。但是看到这里我哭了。
世界上所有的苦难,难道不是都一样的要人去承受。
因为9.11的缘故,所有航班都被取消。有很多人原本计划早早回家,现在统统被困在这里。我按照自己原来的计划,远离法区,搬到城东一家豪华旅店,挑了个下午和一起被困的大维跑到花园区(garden district)去看老房子。
新奥尔良在美国算是历史悠久的城市,早在17世纪就有法籍皮毛贩子顺着密西西比河从北加拿大一路南下做买卖,在新奥尔良驻了脚。后来这里又成了美国南方和加勒比海一带著名的奴隶市场,东南西北的人来来往往热闹非凡。当地有很多法非印混血儿,统称Creoles,再加上从北加拿大被英国人踢出领土的法国人(Cajuns),以及其他各地蜂拥而来的闲杂人等,新奥尔良就是一个五香十色的大杂烩。那时的花园区,是富人的天下,有公侯贵族从欧来访,统统进住这里的花园别墅。而如今这些旧日的豪宅大半已只剩了断壁残苑,那些精工细造的雕花铁栏生了锈爬满了青藤。昔日王侯的子孙,大半付不起翻修屋子的昂贵费用,而破烂的房子也买不了几个钱,所以这些屋子就都闲置着,渐渐被野草盖没。
间或有一两家修复好了的大房子,雍容华贵的立在花丛里,几十丈外的草坪上有附属的仆人用屋。路边的参天大树枝杈横生,屋子墙上的青藤便顺势爬了过来,里里外外的绿色连成一片,全然不顾周围竖起的砖墙。从敞开的门里,能看到走廊里的鲜花,还有一户人家的阿拉丝加雪狗,威武的坐在地上,周围燃着不灭的煤气灯,古时的君王也不过如此。我们就这样走在黄昏时分的花园区里,呼吸着湿润温柔的晚风。路上人不多,只有些遛狗的,偶尔也有一辆有轨电车隆然而过。有一个好心人居然分给我们一块太妃糖。虽然大人常常说,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糖果,但是我们还是晃晃悠悠的,捏着糖一点一点吃了起来。
90年代好莱芜拍了个电影,叫”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说的是吸血鬼的故事。里面有两个大帅哥,Tom Cruise和Brad Pitt,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Kirstin Dunst。吸血鬼有着不老的生命,用不完的金钱。他们在黑夜里披着斗篷呼啸来去,穿着华丽的衣裳参加糜烂的上层人士派对,然后在花园里阴暗的地方吸干某个倒霉鬼的鲜血,他们是黑夜的主人。看了这个电影之后我明白了黑暗的吸引力,想当然的明白了歌特。这本书的作者,Ann Rice,原来就住在新奥尔良的花园区。来到这里以后我也明白了她的选择,吸血鬼理丝特非此地莫属。我们按着导游书找到了她的房子,在门外徘徊了一阵,看到一辆超长礼车开了过来,司机下车开了门,屋里也有人迎了出来,最后一个老态龙钟一身黑装的胖妇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的下了车,被人扶着进了屋,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吸血鬼的母后。
那天下午我们还看到了什么呢。我还记得在夕阳下泛着湿润光泽又盘桓扭曲的树根,还有从墙里面探出细细触须的爬藤植物,还有那些望不见尽头的镂空雕花栏杆,以及在风中微微飘逸的煤气灯火,空气中散发着鲜花和腐木混在一起挥之不去的香气。我们在新奥尔良的黄昏里悠闲的走着,并不急着往哪里去。走到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块墓地。新奥尔良建在水平线以下的低凹沼泽地里,建筑人不久就发现他们前一天埋下去的棺材,几天后就会被水托着又浮上来。为了让死者活人都安心,他们发明了地上墓地:所有的墓都是高出地面两米的石棺,一个个整整齐齐的摆在那里象待运的箱子。在”Easy Rider”这部电影里,包罗纽曼和丹泥丝合浦为了寻找自由,骑着摩托车横跨美国,来到新奥尔良,在墓地里和姑娘们跳着舞吸白粉。然后他们披着美国国旗,在保守而落后的南部乡间叱刹而过。自由,不在新奥尔良的狂欢节游行队伍里,而在它拔地而起的石棺之中。